【新唐人2013年09月17日讯】一名女子因出言辱骂警察“恶霸警察”,侮辱公务员属公诉罪,台中地院今天判她拘役25天。
据中央社报导,判决书指出,今年1月间,43岁的叶姓女子开车行经台中市太原路与西屯路口时,被陈姓警察发现她边开车边讲行动电话,要她将车停到路边开单告发。
叶女不满,连续辱骂警察“你是恶霸、恶霸、恶霸警察、恶霸警察”,事后已向陈姓警察道歉并和解,陈姓警察撤回公然侮辱的告诉。
但侮辱公务员罪属公诉罪,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判处叶女拘役25天,得易科罚金新台币2万5000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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