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7月3日讯】(新唐人记者天一综合报导)本周,美国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发布了有关美国民众对上周联邦最高法院判决反应的最新民调,结果显示有多数美国人支持最高法院对《投票权法》和《婚姻保护法》的争议判决,但优势并不明显。
首先,在最高法院宣布1965年《投票权法》第四项条款无效的判决中,有33%的民众表示支持,25%反对。此项判决生效后,美国国会将必须重新划定《投票权法》的实施地区。
至于最高法院对1996年《婚姻保护法》和加州《第八号提案》的判决,美国民众的观点则更加分裂,有45%的人支持,40%反对。另外,有66%的美国人认为最高法院在这两项判决中站在了同性恋婚姻者一边,相比之下仅有13%的人持相反立场。
此次皮尤研究中心还特别询问了这两项判决的具体意义和影响,结果有67%的美国人认为最高法院把同性恋者是否可以成婚的问题留给了美国各州,有15%的人则错误地认为目前在全美同性恋者都可以结婚了。
从调查结果中可以看出,大多数美国人理解了最高法院在两件同性恋婚姻诉讼案中的判决思路。最高法院博客(SCOTUSblog)主编、哈佛大学法学教授汤姆•戈德斯坦就表示,这两项判决只能说是同性恋婚姻通向平等待遇的一个转折点。
“站在司法角度,这两项判决都不是同性恋婚姻权利的最终胜利,”戈德斯坦说,“这是最高法院在向社会传达的一个信息,那就是同性恋婚姻者应该得到平等的尊重。”
本周一,《今日美国》新闻(USA Today)与普林斯顿大学调查研究中心(Princeton Survey Research Associates)也联合发布了关于美国民众对最高法院废除《婚姻保护法》看法的民调,结果观点同样分歧:48%支持,43%反对,其中双方各有 29%的人对最高法院的5比4判决“非常有感想”。
在有关《投票权法》的判决上,《今日美国》新闻和普林斯顿大学的调查结果则与皮尤研究中心相反。在1003名被调查者中,有49%的人反对最高法院废除《投票权法》第四项条款的判决,40%的人支持。在非裔美国人中,约有三分之二反对这项判决。
除《投票权法》和《婚姻保护法》之外,最高法院上周还在一件与《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有关的诉讼案中做出了判决,下令之前受理此案的联邦上诉法案进行重审。根据《今日美国》新闻调查,有53%的民众认为美国依然需要《平权法案》扶助弱势群体,37%的人看法相反。
在几周前NBC新闻与华尔街日报所做的调查中,美国民众对《平权法案》的支持和反对率正好为45%比45%。
最后,《今日美国》新闻还调查了美国民众对最高法院这一司法机关的整体看法,结果有43%的人认可,44%的人不认可。这是八年以来最高法院支持率的最低点,比2001年时降低了超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