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悦悦事件引发中国“见死不救”入罪声浪

【新唐人2011年10月29日讯】因遭路人冷漠而被两辆车轧死的广东小悦悦事件引发众怒,中国民间要求制定处罚“见死不救”相关法律的声浪不断涌现,大陆学者黄立认为,目前应该先提高民众的道德水平,当见危必救成为自觉的行动时,见危不救罪立法也就水到渠成了。

据统计,欧陆有超过20个国家规定了见危不助罪,英美法系则更强调立法保护善心人士助人时免受法律枝节的牵连。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立表示,中国现行的法律仅对有特定义务的人,见危不救或见死不救有约束,例如医生等,现在应该逐步把范围扩大。

黄立:“从现实的情况来看目前社会道德水平还没有达到将见危不救作为一个犯罪行来对待的时候,因为现在的德道水平也不是绝大多数人能够做得到的,所以很匆忙的把他入罪,放到刑法里面去,不是一个恰当的时机。”

黄立还表示,刑法的入罪有很严格的要件,目前中国应该先提高民众的道德。

黄立:“现在有必要逐步推动,从舆论方面,从宣传方面推动,道德和法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让见危必救成为大家一个基本的自觉的行动,那么对于见危不救的行为,用法律的惩罚就水到渠成。”

广东佛山二岁小女孩王悦13日下午遭车子撞倒,18个路人先后经过都当没看见,直到第19名路人陈贤妹经过才抱到路边并呼救,21日小女孩不幸过世。现场录影显示,当时客货车前轮压过小悦悦后,又再加油,后轮在小悦悦身上再次辗过。

新唐人记者詹雅蓉、特约记者杨正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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