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7月12日讯】在中国大陆,自从亮相电视节目公开征婚后,征婚红人“凤姐”迅速走红网络,成为社会各界争议的热门话题人物。不过,广电总局官员最近却公开批评凤姐低俗,凤姐大胆叫板回应“我不低俗,是社会低俗”,“封杀我请拿出法律依据”,让网友对她刮目相看。
今年25岁的“凤姐”的本名叫罗玉凤,毕业于重庆教育学院。她出身贫寒,其貌不扬,却在征婚时发出了一连串的如:“非清华北大不嫁”、“非海归不嫁”、“奥巴马也可以考虑”等爆笑雷语。“凤姐”走红是因为她的过分自信心,和自身现实条件的强烈差距,形成鲜明对比,无形中扮演了一个供人开心的小丑。
据大陆官方媒体《光明日报》报导,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朱虹在华中师范大学讲座时表示,低俗电视节目应坚决叫停。
对广电局发出的“封杀令”,凤姐又发出了惊人之语。凤姐回应“我一没偷,二没抢”,“我不低俗而是社会低俗”。她还表示,“要有法律依据才能封杀,不然就侵犯了我的正当权益。”
《荆楚网》的一篇评论文章表示,凤姐在公众场所的表现和言论是俗的,但是从她这番回应来看,她比我们任何人都不俗,不俗在她不惧权威,而且对公权部门的依法用权行为,提出了难能可贵的质疑。
在中国大陆,凡是被国家广电总局认为所谓“不符合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的广播电视节目和电影电视作品,一律遭到封杀。
2002年台湾电视连续剧《流星花园》在全民热捧的时候,被下令停播﹔2007年1月要求黄金时段须播放主旋律影视﹔电视剧《红问号》因为展示犯罪案件,2007年9月24号下令停播﹔
2009年5月到11月期间,地方卫视台黄金时段只能播出国庆献礼题材电视剧。
2009年12月9日,广电总局电视剧司管理司司长李京盛点名批评电视剧《蜗居》“有很大的负面社会影响”。去年拍摄的“红色”主题电影《革.命.到底》,因为有大量“逃兵”戏份被认定为亵渎革命概念,破坏革命战士形象,遭到广电总局封杀。
最近,各地方卫视台的相亲节目也被批评“拜金、低俗”遭到广电局的封杀。
网络写手毕晓哲认为,客观而言,凤姐对广电总局的发飙,让公众找到了“封杀”措施的法律漏洞。今天封杀这个,明天封杀那个,翻翻是哪条法律赋予有关部门“封杀”权的?这些问题不澄清,凤姐的发飙就“有理”,也就值得公众支持和力挺。
新唐人记者李静、宗原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