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盛餐馆歧视案 被告放弃辩护

【新唐人2009年6月5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新纽约报导)昨日(6月3日)纽约州人权署(New York State Division of Human Rights)就去年6月1日法拉盛十里香(Lucky Joy)餐馆歧视法轮功学员一案在布朗区州人权署行政司法庭举行公众听证会。

在听证会的前一天,被告方律师突然宣布不再为十里香餐馆做辩护律师, 而被告没有如期现身法庭 。整个听证在延迟一个半小时后, 在没有被告出席的情况下进行。很快,行政法法官就会宣布建议判决,州政府人权署专员(Commissioner of New York State Division of Human Rights)将会审查有关指控、证据和行政法官的建议判决,然后发出专员的最后判决。

被告律师退出 被告未出庭  

据法官托斯陶(Robert Tuosto)透露,开庭前一天(6月2日),他本人收到被告律师黄先生(音译)的一封电子邮件,称他不再代理此案。

原告律师马克玛纽斯(Bellew McManus)也证实了被告黄律师退出本案的说法。他透露,法庭听证前,他设法联系上了黄律师,黄直言不会代表被告出 庭。黄还告知,被告的电话处于留言状态,十里香餐馆也无人接听电话。

截止中午12点5分,被告仍未现身,也未回应电话。

原告陈述被歧视经历 痛心华人被中共宣传毒害

原本在上午9点开始的听证被拖延,直至10点半,在确认被告仍未现身之后,法官宣布开庭。

原告之一、法轮功学员孙女士向法庭诉说了去年6月1日当天因穿法轮功T 恤衫而被法拉盛十里香(Lucky Joy)餐馆赶出的事件经过。

孙女士说﹕“这是一次非常不愉快的经历,餐馆员工言词粗鲁,我从未被如此羞辱过。”话毕,孙女士当庭落泪。令她感到痛心的不仅仅是自己被歧视的遭遇,而是,竟有这样的商家被中共的欺骗性宣传所误导,做出如此害人、害己、违背美国法律之举。

9岁原告女孩出庭 希望被告改正错误

黄女士的女儿Liliena今年9岁半,目前就读小学四年级,原本昨日要到学校上课并参加游园活动的她向学校请假后,与妈妈一起来到法庭。Liliena主动要求出庭,出乎法官和原告律师的意料。

害羞的Liliena说﹕“那家餐馆歧视我们,赶走我们,不让我们在那里吃东西。”谈到为什么要告该餐馆,Liliena说﹕“希望他们可以改正错误,不让其他小朋友也碰到这种事情。”

原告黄女士﹕应该尊重人权,遵守法律

原告之一、布鲁克林居民黄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说﹕“顾客是给餐馆带来经济利益的(团体或个人),没有被拒绝服务的理由。在美国这个自由国度里,每个人都不应该因其信仰而受到歧视和伤害。

黄女士说,来美国做生意的中国人,应该好好了解美国的法律。倘若触犯了法律,必将受到相应制裁。

听证结束后,两位当事人希望,历尽艰辛,移居美国的华人同胞,要珍惜美国社会的自由环境和创业机会,勤奋工作,广结善缘,为自己和家人创造美好的未来,而不要与中共为伍、自毁前程。

事件回放﹕

2008年6月1日,来自康州的法轮功学员孙女士到法拉盛来参加活动,当天中午,她与朋友黄女士及其9岁的女儿,走进法拉盛图书馆对面的十里香餐馆用餐。由于孙女士身穿印有“法轮大法”字样的T恤衫,准备点菜时遭到餐馆侍者拒绝,称“我们不卖东西给法轮功。” 并告知孙女士,这是他们老板的决定。随后,该女工打开餐馆门喊“出去﹗”,男侍者举起胳膊驱赶孙女士等一行三人,9岁小女孩当场被吓哭。

2008年5月31日,十里香餐馆还曾拒绝让来自华盛顿DC的薛女士等3位法轮功学员就座,并将他们赶出餐馆。该歧视案也在审理中。

去年5月,法拉盛发生多起当地亲共人士暴力围攻退党服务中心、殴打法轮功学员事件,多家亲共华人餐馆也被曝歧视法轮功学员。

据《追查国际》2008年5月22日电话调查显示,中共纽约总领事彭克玉承认亲手策划、操纵法拉盛事件。彭在电话中明确表示,中领馆官员和他本人都曾前往现场,而事后则到某些亲共侨社表达“感谢”和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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