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2月15日訊】(新唐人記者唐迪綜合報導)12月13日,北京當局舉行了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儀式。這是中共人大常委會以立法形式確定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以後的第一個紀念日。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在這個儀式上發表了講話,罕見以「反人類罪」來定性日本在南京大屠殺的暴行,而不是使用過去中共習慣常用的「戰爭罪」或「滔天罪惡」這樣的用語,引起外界關注,被視為有意讓江澤民派系最敏感的這個名詞在中國大陸的輿論場中「脫敏」,這可能是下一步全面清算江澤民的「反人類罪」的先聲。
12月13日,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儀式舉行。據大陸媒體報導,習近平開篇明確表示「銘記歷史,是為了未來的和平,但絕對不是宣揚仇恨」;接著習近平罕見以「駭人聽聞的反人類罪行」來定性侵華日軍的暴行;之後,習近平提到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和中國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對南京大屠殺慘案進行的調查和對日本戰犯的清算,說這是國際社會對「反人類犯罪集團」進行公審的典型案例。
習近平的上述講話引起外界的高度關注與解讀。
時事評論人士莊豐在《百家爭鳴》上發表了一篇題為《南京國家公祭,為江澤民敲響喪鐘?》的評論文章分析稱,北京當局首次以立法形式確定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表明不同尋常。而習近平專程出席並發表講話必然是為了藉助此活動來向全世界表達一些「強烈的政治信息」,或者「某種政治意向」。
庄豐認為,習近平在回顧這段歷史的時候以「牢記歷史、不忘過去,珍愛和平、開創未來」作為講話的基本立場,突出強調了維護「和平」的基調,這與之前中共中宣部利用「愛國主義教育」給民間灌輸敵對意識、仇恨意識,甚至煽動「保釣運動」形成鮮明的對比。
「反人類罪」是法輪功聲討中共前黨魁江澤民迫害正信信仰時提出的重大罪行。庄豐分析稱,在國際社會越來越關注法輪功的大背景下,習近平一反常規地使用「反人類罪」來定性日軍當年的在華暴行,有可能是藉此機會映射江澤民集團的「反人類罪」,是習近平逐步逼近全面清算江澤民的一個跡象。
此外,習近平在公祭活動後去了鎮江,這個消息又是由外界公認「有背景」的微博「學習粉絲團」首發。庄豐認為這也不是偶然,而是要「傳遞某種政治信號」,或許是對江澤民等其他犯有「反人類罪」的那些人的警告。而這時中共政治表達上常見的「借題發揮」的手法。
此前,在今年10月中旬,中共四中全會召開前夕,正當中共江派及習李現政權圍繞香港緊張局勢及意識形態領域激烈交鋒的時候,大陸門戶網站「網易」突然刊發題為《反人類罪:上級命令非抗辯理由》的文章,正式介紹了「反人類罪」。
此文寫道:反人類罪是指針對平民的攻擊行為,包括謀殺、酷刑、滅絕等11宗反人類罪行;根據《羅馬規約》,國際刑事法庭對反人類罪行使「自動管轄權」,可進行無限期追溯;國際刑事法庭只審判個人,而非國家,量刑與戰爭罪相同,最高量刑為無期徒刑。反人類罪不會因為上級命令而免除責任,只能由本人對自己的罪行負責。
文章表示,當年希特勒及其納粹分子因犯下「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而成為全人類的公敵,為避免反人類罪在全球再度發生,聯合國有關懲處反人類罪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於1998年7月17日獲得通過,2002年7月1日正式生效。
眾所周知,「反人類罪」是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死穴,他們為逃脫正義的清算而不惜策劃政變。迄今,江澤民及其幫凶羅幹、周永康、劉京、薄熙來等六十多名中共高官在美、澳、歐、非、亞五大洲30多個國家和地區被以「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或「酷刑罪」遭刑事控告或民事起訴,其中控告江澤民的至少有16個國家和地區。
海外的媒體報導稱,周永康案無疑是中國歷史上最大規模的貪腐案件,但周永康的罪責遠遠不止於貪腐,他的核心罪行是政變,和其主導的政法系統殘酷迫害致法輪功學員死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等反人類罪。
由於江澤民和周永康的縱容和指使,使包括軍隊、武警在內的整部國家機器,都捲入了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這個由政府保護的、系統的、群體滅絕性犯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