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江澤民製造的制度之惡令體制內人士忍無可忍

【新唐人2014年9月3日訊】 近期,北京當局劍指江澤民的傳聞在海外中文媒體與中國大陸社交平台上或明或暗地流傳。日前,有海外媒體發表特約評論員文章,集中發力批判了江澤民在過去十年間,一手安排並全權操控嚴重畸形的政法體制使中國社會迅速陷入司法公義大敗壞、大崩潰絕境的罪惡。

9月2日,《自由亞洲電台》 發表了特約評論員高新的一篇題為《江澤民製造的制度之惡令體制內人士忍無可忍》的評論文章。

文章認為,江澤民在自己即將退位的2002年中共十六大上,製造出了一個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政法委副書記和國務院國務委員身份兼任的公安部長,同時把中共中央政法委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委會中的地位提得比中紀委還高,這是一個「極其陰毒的作法」。

在整個鄧小平時代里,政法委一經被確定為中共「黨中央的組織機構」,其一把手即被確定為副國級。1985年因為俞強生叛逃美國事件引發政法系統大地震,盛怒之下的鄧小平下令免去了陳丕顯的政法委書記職務和凌雲的國家安全部長職務,同時也免去了劉復之的公安部長職務。

而陳丕顯在1985年8月被免職後,其政法委書記的接任者喬石在隨後召開的中共十二屆五中全會上由中共中央書記處候補書記升格為書記併名列政治局委員。當時的政法委在中共黨內的地位其實並不那麼重要。時任政法委書記的任建新在中共十四大上連個中央政治局委員都沒有被安排,只是和當時的中辦主任溫家寶一樣被安排為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溫家寶同時還被安排為政治局的候補委員。

至於日後喬石在中共十三屆一中全會上晉陞政治局常委之後仍然兼任政法領導小組組長,只是因為他本人在黨內的諸多工作分工中也有「指導全國政法系統」這一項,也就是說,當時的中央政法委的工作內容只是在喬石出任政治局常委之後的一小部份工作內容。當時,喬石還特別改變了政法委副書記由公安部長兼任的作法。

文章表示,中共中央政法系統的地位坐大,權力惡性膨脹,是從江澤民退位之前一手安排羅干以中央政法委書記職務成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的「專職常委」之後開始的。

在1997年召開的中共十五大上,第一次獨立主持黨國高層換屆工作的江澤民,特意安排羅幹以中共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身份接替任建新的政法委書記職務。此時的羅幹比其前任任建新的頭銜多了一項中共政治局委員,但從組織規格上依然還是副國級。次年三月,羅幹又在前述職務的基礎上繼任了一屆中共國務院的國務委員。

此後,羅幹竟然一干就是十年,跨越兩個整屆,成為中共政法委自成立至今專職主掌該機構歷史最長的一位。

2002年11月,江澤民向胡錦濤交班時,包括江澤民和胡錦濤在內的七名常委在中共十六大上只留任胡錦濤一人,同時又決定將中共政治局常委會的編製從7人增至9人。羅干自此以政治局常委身份專任中央政法委書記,整個政法委機構自然也水漲船高,成為和中共中央書記處、中紀委平起平坐的正國級機構。

從羅幹進入中共政治局常委會之後,中共中央政法委進入權力、許可權惡性膨脹的十年。因為中間隔著一個身兼政法委書記的政治局常委,當時身為中共黨總書記的胡錦濤受限於所謂的「黨內分工」,在意欲左右公檢法時受到嚴重摯肘而力不從心。

文章寫道:「更過分的是,這兩屆政法委的副書記都是公安部長,形成了公安部長有權命令和指揮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的荒唐局面。正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從那以後的地方各級政法委一把手都是由同級公安廳、局長出任,黨內身份當然是同級黨委常委。」

當時有一篇中共自己的中央官媒報導說,中國人大代表、人民銀行原副行長吳曉靈質疑和自己行業毫不相關的司法領域:「我們的政法委書記往往都身兼公安局局長,公安局本來是檢察院的監督對象,但被監督者是監督者的領導,這個體制特別不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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