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運人士楊匡被判入獄8個月

【新唐人2014年6月13日訊】(新唐人記者田凈採訪報導)香港社運人士楊匡,被當局指控「偷越國境罪」一案,近日有了新的進展,楊匡被判入獄8個月。對此,楊匡本人與他的妻子均表不服,表示即使勝訴機率很小也要堅持上訴。

楊匡的妻子劉沙沙,6月12日下午,在推特上透露稱楊匡已經被判刑

13日劉莎莎告訴《新唐人》說:「他(楊匡)是5月9號就被判決了,當時沒有公開開庭,是在看守所裏面宣判的,然後通知的律師去領的通知書。5月中旬的時候,律師通知了我,但是5月中旬的時候因為六四的事情全國已經開始抓人,那時候不管是我還是對律師都是不安全的,所以我就跟律師商量先不公開,等六四以後再公開。」

劉莎莎表示,在5月16號已經上訴到深圳中院了,爭取公開開庭。而且她還表示,楊匡本人也對判決不服。

「他自己就堅決上訴,他的想法很簡單,他認為當初吊銷他的回鄉證就是政治迫害,回鄉權是他的天然權利,因為他的父母、妻子都在大陸,不讓他回鄉是對他人倫和人道的侵害。面對這種迫害,他有自我救濟的權利,是一種正當的自我救濟。」劉莎莎說道。

上訴的結果是否樂觀?

劉莎莎:「我們對法院的判決不樂觀,因為這是政治案件,上訴、勝訴的希望很小的,根本就沒有希望,但是,上訴就是表示不認罪、不服,也是為以後的抗議鋪墊。」

據了解,自楊匡被抓到現在已經有6個月了,看守所一直不讓家屬看望,只准律師去見,劉莎莎只在4月份開庭的時候見過他一次。日前,楊匡的一位香港的朋友去給他存錢時,要求會見,看守所的人當時透露要預約。劉莎莎透露想去試試,但是是否真能見到不敢保證。

楊匡現年47歲,童年在廣州度過,89學運期間,楊匡因為協助民運人士出國,被當局指控反革命,被關押逾一年,后定居香港。2012年以 「啟封二號」船長身份登陸釣魚台﹐被日本警方拘押和遣返,事件轟動一時。

2013年3月,與妻子及一名網友,到北京探望遭到當局軟禁的劉霞,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便衣人士追打,事後夫妻二人再次回到劉霞居住的小區,帶揚聲器到劉霞住所樓下,並打橫額,但很快被人制止。事後楊匡一度被國保扣押,之後被沒收回鄉證5年,遣返回香港。

同年12月,他的妻子流產,該月22日楊匡偷渡到河南南陽探望,30日抵達深圳時,在羅湖口岸被深圳公安刑事拘捕,並關押在深圳南山看守所。今年2月,案件移送深圳市檢察院,被當局以偷越邊境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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