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如何監管紀委書記?同體監督是死結

【新唐人2014年3月26日訊】(新唐人記者唐迪綜合報導)近日,中共中央紀委再次調整內部機構,增設了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一時間,中共喉舌媒體紛紛跟進報導,並藉機大肆宣傳中紀委此舉為破解監察機構「燈下黑」的新嘗試。有輿論認為,反腐敗的要害在於異體監督,在中共一黨獨裁的專制體制下,不管設立多少「監察」機構,都屬於「黨」領導下的同體監督,不可能從根本上發揮反腐的作用,而更容易淪為中共內部的權鬥工具。

據大陸媒體報導,中共中央紀委副書記陳文清稱,中紀委新設立的「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編制30人,設4個處,專門負責監督紀檢監察幹部,由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委副書記趙洪祝直接分管。該機構主要受理與紀檢監察內部人員有關的信訪舉報處理、線索調查和訓誡懲處。

報導稱,「幹部監督室」現階段很可能會處理大量反映地方紀委人員的信訪舉報,而下一階段將強化下管一級的原則,重點加強對地方紀委領導班子成員的監督和管理。

外界注意到,掌管這個 「幹部監督室」的中紀委副書記趙洪祝還有另一個身份——「中央書記處書記」。有分析稱,這意味中共高層給這個部門提供了一個「直接通道」,有些情況「幹部監督室」可以直接向中央書記處報告。

對此,有海外中文媒體引述「制度反腐專家」的言論表示,目前中共對紀檢幹部的監督主要在於系統內的自我監督,而來自體系外的監督是「缺失的、滯後的、低效的」。中紀委設立「幹部監督室」更多只是應對當務之急的權宜之計,本質上並未擺脫「同體監督」的老路。而「同體監督」存在的制度性缺陷是難以對紀委實現有效監督。

同時,海外有輿論認為,在中共一黨獨裁的專制體制下,不管設立多少「監察」機構,都屬於「黨」領導下的同體監督,不可能從根本上發揮反腐的作用,而更容易淪為中共內部的權鬥工具。

早些時候,旅美學者何清漣女士曾在《華夏電子報》第211期上發表題為《中共反腐敗為何註定失敗?》的評論文章,深入剖析了中共極權政治體制下「同體監督機構」的反腐註定要失敗的原因。

在這篇文章中,何女士指出,中共貪污腐敗之風難以遏制的真正原因在於一黨專制,對權力缺乏任何有效的監督機制。

文章表示,多年來,中共的官員群體不斷用他們的嚴重貪腐來證明其所屬的統治集團已墮落為一個盜賊集團,而中共當局也不斷用各種方式來宣示他們的「反腐決心」。然而,從1996年就開始實行的所謂「官員家庭財產申報制度」至今未見成效;中共當局前後共下達幾十次有關禁止官員家屬子女經商的文件也全放了空炮,動員官員吐出贓款可保官位的「反腐一二三工程」也阻止不了貪腐現象愈演愈烈的勢頭。原因就在於中共所有的反腐文章都是在「同體監督」這個範疇里做,而「再好的外科大夫無法給自己動手術,再快的刀也砍不到自己的刀背上」。當局的所謂「反腐敗」只是一種政治表態。

根據世界反腐經驗來看,「異體監督」的效果遠優於「同體監督」。所以「要考察中國當局是否有誠意反腐敗,決不是看其成立反腐部門數量的多少,也不能看其下達了多少個檔,更不能看領導人的反腐表態,而是要看其是否願意放棄已經被其自身的實踐證明屢屢失敗的同體監督。換言之,就是看其是否願意放棄現有的極權政治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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