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重判許志永是中國法治的恥辱!

【新唐人2014年1月26日訊】據悉,今天北京市一中院進行了一場無恥的宣判,中國新公民運動的發起者之一、知名維權律師許志永先生被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莫須有罪名被判有期徒刑四年。據今天在現場的網友說,許志永先生的代理律師張慶方在離開法院時指出,對許志永先生的決判極不公平,一定會進行上訴!張慶方律師說,中國的司法尊嚴重被破壞。其間,張慶方律師被大批的傳媒包圍,而且發生了推撞。之後,張慶方律師被多名警員押上警車帶走。在場的警員更加要求在場的記者出示記者證,其中一名外國記者被指推撞警員,雙方發生爭執,情況一度混亂。

中國《公民維權聯盟》認為:對許志永先生「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一案的判決,將會給中國的公檢法和背後的黑手們記上了歷史最無恥的一筆!值得世界媒體的高度關注!對許志永先生的重判,是政府對法治實行踐踏和對全體中國公民的挑釁。現在公權力的特權掌握在這幫人的黑手裡,中國還會有什麼的社會公平與正義?這個判決不是許志永先生的恥辱,而是整個國家的恥辱!

中國《公民維權聯盟》認為:許志永先生被判四年刑期,沒有出乎中國《公民維權聯盟》的預料。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的最高刑期為五年,許志永先生竟然被判了四年。許志永先生所做的行為是致力於社會的穩定,是以法律為遊戲的規則來維護人民的權利,而不是打破當局既有的秩序。許志永先生等人「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一案,從事實和法律上的分析而言,中國《公民維權聯盟》堅持認為,許志永先生的行為不構成任何的犯罪!

中國《公民維權聯盟》廣大的維權義工和法律工作者認為:重判許志永先生是中國法治的恥辱!殺害小販的城管是執行公務無罪,而正當防衛的夏俊峰被槍決。爭取公民權利的許志永先生被「依法」判刑,任何有覺悟的中國人民都會看得明明白白!本來,憲法與法律的尊嚴神聖不可侵犯!但這國家的法律都荒唐了,這天下還有公正之說?現今的「依法治國」的國策只是忽悠老百姓的口號而已,我們認為,對許志永先生的重判,只會加深官民的對立,對當局來說是得不償失!

中國《公民維權聯盟》廣大的維權義工和法律工作者認為:古人荀子說得好:「水能載舟,也能覆舟」。細看中國,從封建皇權到極權,都是不穩定的政權,對「大逆不道」或者說有「異議「者打擊也最為嚴厲。許志永先生的行為和見解,令中國人刮目相看。所以說,監獄從來不會壓滅人民反抗的意志,而是更加點燃人們戰鬥的激情。對許志永的重判,可能令許志永先生成為爭權益和爭自由民主人士景仰的象徵!

中國《公民維權聯盟》廣大的維權義工和法律工作者認為:任何的暴力鎮壓都是最無恥的!當一個政府不再是人民權利的保護者,而成為人民最危險的侵犯者,那麼,這個所謂的法治中國,這個狼狗不分的社會,什麼的事情都將會發生!當權者理應明白,面對「國失信!民喊冤!」的歷史黑暗,這樣的中國夢何日才能結束?天下始終是老百姓的天下,若是民都不聊生,這個自稱是人民的朝廷還有沒有存在的必要?

中國《公民維權聯盟》廣大的維權義工和法律工作者在此呼喚:當局應立即無條件釋放許志永先生,放下暴力,用制度和法律來說話才是根本!要不還用妖魔鬼怪當道,依法治國被吹得無影無蹤,那麼,反抗將成為現實,這是我們不想看到的!

中國《公民維權聯盟》廣大的維權義工和法律工作者重申:重判許志永先生一案我們身同感受,誰也不想成為下一個許志永!我們認為:寧可站著死,不可跪著生!這是我們的決擇!

中國《公民維權聯盟》

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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