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0月23日訊】台灣交通部觀光局因發出一封「加強稽查法輪功景點看板」的公文,引發了台灣國會與地方民意的反彈,臺大法律系特聘教授顏厥安表示,行政機關僅能就是否違法作處置,不應該點名稽查特定團體﹔而法輪功看板是人權與信仰表達,並非商業廣告,更應該受到言論自由的保障。
觀光局公文引發抨擊,外界質疑,為何點名加強稽查法輪功廣告看板,臺大法律系特聘教授 顏厥安也認為不妥。
臺大法律系特聘教授顏厥安:「如果有任何違法的話,就依照法令,而不能夠特別標示出說,哪些東西應該加強取締。」
大陸旅客停留注視的法輪功看板內容,包括「中共為甚麼迫害法輪功」、「中共活摘器官黑幕」、以及江澤民、薄熙來等迫害元兇在海外被控告反人類罪,顏厥安認為,這更應該受到言論自由保護。
臺大法律系特聘教授顏厥安:「這個看板,它其實並不是商業廣告,也就是說它在言論表達自由受保障的程度,其實是更高的,它是一個信念的表達,不論是宗教性,或其他信念表達,那你一個國家的行政機關,特別把它,當做一個例子,把它舉出來,突顯出來,反而特別顯現說,你是不是刻意要來打壓這種言論。」
公文被各界質疑有政治打壓後,觀光局回應,確實失當,這禮拜將寄出更正函,不過,各地里長表示,目前仍未收到相關更正函。
新唐人亞太電台高健倫、陳真台灣臺北報導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13/10/23/a9896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