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8月27日訊】薄案在法庭宣佈將擇期宣判之後,有評論認為,這場不到5天的庭審所反映出來的只是雙方在政治上的較量,與法律毫無關係。
前陝西電視臺記者馬曉明馬認為,對薄熙來的三項控罪是經過仔細的政治考量後選擇出來的,絕非薄的主要罪行。
前陝西電視臺記者馬曉明:「凡是涉及中共的共罪,一概不提。有人提說是鎮壓法輪功呀,活摘器官呀,這是中共的共罪,他就沒有提。」
前安徽檢察官瀋良慶也持類似觀點。
前安徽檢察官瀋良慶:「他的主要罪行恰恰是整個中共統治集團人人有份的,包括黑打,對法輪功的鎮壓,包括活摘器官,但是中共避重就輕,因為他的主要罪行恰恰涉及到中共整個政治集團,不是薄熙來個人行為。」
醫師反對強制摘取器官組織亞洲區法律顧問朱婉琪曾表示,薄熙來正因為三宗罪行在世界12個國家被提告,即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這才是他真正的三宗罪。
馬曉明指,當局避重就輕的另一個原因,是要用刑事案件坐實對薄熙來的控罪,令他不能翻身。瀋良慶認為,這也正是薄熙來翻供的主要原因。庭審前薄熙來和當局應該已有相當程度的妥協,但薄的當庭翻供令當局措手不及。
前安徽檢察官瀋良慶:「對於經濟犯罪,不管在任何政權形式下,包括在共產黨政權或是西方民主國家都是一樣的,都是犯罪行為,這樣他永遠沒有翻案的機會,他這樣一否認罪行就變成一種政治打壓,就為將來的翻案留有餘地。」
新唐人記者林莉、施怡君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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