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6月26日訊】6月24日上午,江蘇省南通市濠西園凱迪小區,一位老婦人跪在地上,懇求南通市委副秘書長張坤放過他們一家。是甚麼讓一位腸癌晚期的老人,既失去了住所,又不得已下跪求情呢?
據老人的兒媳凌莉介紹,南通市委副秘書長張坤,通過法院封存了他們的財產,老人被逼無奈,才做出淒慘的舉動。
事情要從2009年,凌莉夫婦的「姚氏經貿有限公司」,和張坤夫婦合夥代理某品牌的服裝說起。合夥幾個月後,張坤夫妻決定撤資,並在2010年5月向南通崇川區法院起訴,要求分得300萬利潤。
但凌莉一方認為,加上初期的投資,張坤最多只能分得價值約120萬元的財物。
凌莉:「合夥全部算在一起就只有10個月,10個月中我們實際產生的銷售額才450萬,你說哪有這麼高的高額利潤。做服裝釘死的東西,最多10%的利潤,也就45萬。」
崇川區法院一審判決,凌莉等被告方,支付張坤等原告方投資款和經營盈餘約180萬元,並在2010年5月,「保全」了凌莉公司遠遠超過判決數額的商品和貨款。法院的「財產保全」相當於凍結財產。凌莉透露,在懇請法院解封部分財產時,法院曾表示,要和張坤協商。她認為這體現出案件審理中「權大於法」。
凌莉:「他就借法院的手把我們判了180萬,我們去年給了30幾萬,現在也就是(剩)不到150萬,法院卻幫我們保全(凍結)了5、6百萬的財產。」
凌莉還指出,法庭曾接受張坤一方提出的不合法審計報告。
凌莉:「我們也出具了江蘇省司法廳的文件,他那個審計部門是不列在名單裡的,也就是說他沒有資格進行司法審計。但是那些法官,我們律師提這個問題的時候,他把這個問題撇開的,都不談這個問題。」
儘管在崇川區法院的案件文書上,張坤的妻子陳曉燕的名字寫在原告一欄裡,但張坤卻一口否認涉案。
張坤:「這個事情和我沒關係的,你跟對方當事人講,跟我沒關係的。」
凌莉曾提出上訴,南通市中院維持一審判決。之後她又提出申訴,目前正在等待審理中。
新唐人記者林莉、李勇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