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6月24日訊】(新唐人記者徐立綜合報導) 6月24日,南通市紅楓麗萊木業有限公司一號橋地板廠遭到非法暴力拆遷刑事附帶民事一案,在南通港閘區法院開庭。而上周五(6月21日)凌晨4點多鍾,南通紅楓麗萊木業有限公司的法人張俊國就已接到法院電話,通知他只许直近親屬一人參加旁聽。地板廠負責人徐麗艷表示,她早前曾多次索要旁聽證,法院一直沒有迴音,这是法院故意所为。
2011年1月3日凌晨,江蘇南通紅楓麗萊木業有限公司一號橋地板廠遭到當地80多人的非法暴力強拆,公司員工及家人全被打傷,導致公司徹底倒閉。地板廠負責人徐麗艷多次到國家有關部門上訪,后虽被立案,然而刑事案判決書上判了:整個工廠只获得補償4260元損失費用;而80多參与打人者中只有3人受到起訴。起訴一年多来,徐麗艷多次要求法院增加起诉打人者,但法院一直不受理。
2013年6月12日,徐麗艷接到南通港閘區法院取傳票通知。6月13日,徐麗艷在取傳票時,徐麗艷被要求在2011年1月6日警察勘察現場的筆錄上簽字。事情已經過去2年多的時間了,為什麼現在才拿出來?徐麗艷對此提出疑問:「難道案卷中還有多少不為人知的內容存在?」
6月14日,徐麗艷交給王馮法官旁聽證申請書,提出要求參加旁聽,并写明旁聽人員100人。对此港閘區法院沒有提出異議,徐麗艷同時提出,希望法院要提前通知她們。
6月20日,徐麗艷和她丈夫到港閘區法院取旁聽證时,被告知在6月21日下午找王馮法官取旁聽證。由于22、23日為公休日,开庭时间在24日(星期一)上午9點,21日上午,着急的徐麗艷多次打手機联络王馮法官,卻一直沒人接。
21日下午,在徐麗艷趕去港閘區法院的路上突然接到王馮法官的電話,被告之原告只可帶一名家人旁聽,並且要求帶戶口本及公安局證明來參加旁聽。
江蘇南通紅楓麗萊木業有限公司的法人張俊國曾寫信給南通市市委書記丁大衛,信中描述:2011年1月3日凌晨2點我公司遭到南通市80多名黑社會性質的人的襲擊。8人被打(其中一名武警戰士和一名工人重傷住院),砸毀公司房屋、文件、賬目、證照、磁碟、機械設備及財物等。搶走巨額現金及財產。
「案發時我們當即報案,但公安部門3天沒有立案,沒有保護現場。」
「案發前,南通市沒有出示拆遷公告、評估報告、拆遷人和被拆遷人的協議、拆遷許可證等合法文件。」
信中还寫到:「我們先後向你、公安秦局長、公安分局顧峰局長、及公安部、公安廳的領導彙報並郵寄了材料證據。」
「早於2011.1.6日此案被立為刑事案。目前此案已過去400多天卻無結果。」
2012年2月24日,張俊國被通知去簽署4260元定損評估報告。 但因公司的大量財物都沒評估,張俊國拒绝簽字。當要出門時突然闖入幾人,張俊國被陳主任攔住禁止出門,他們將門鎖上,交涉完后才放張出來。
張俊國述說道,「從此我們走向了逃亡之路,先後到泰州、揚州,南京、黑龍江•••••」
信中要求「這個近百萬城市人口的父母官給我民生。希望能依法、公平、公正的處理此案,儘快恢復公司生產經營,減少公司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