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標準惹爭議 政府家屬各執一詞

【新唐人2013年02月05日訊】河南連霍高速公路義昌大橋坍塌事故的善後工作正在進行中。目前,10名死難者身份確定,現場指揮部已經通知死者家屬前往認領。但是關於死者賠償標準,當地政府和死者家屬卻各執一詞。

之前就有媒體報導曝出,河南塌橋事故賠償標準「同命不同價」、「城市40萬,農村18萬」等等。對此,當地官方回應,事發地政府已決定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對賠償金統一按照城鎮居民賠償標準先行墊付。

但據媒體記者採訪多名死者家屬得知,每個人得到的賠償並不一致,相差十多萬。死者家屬還對記者表示,相關部門是按照遇難者戶籍所在地點「城鎮居民賠償標準」賠的。對此,律師表示,政府的做法不合法、不合理。

深圳律師範標文:「 按照城鎮或者是農村戶籍賠償標準去賠償,這是有法律規定的,但是最近也有法律規定:在同一事故中就不區分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都按同樣的標準賠償的。」

鄭州律師姬來松:「 但是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應該是同命同價的。」

記者:「 如果同價的話,標準應該怎麼算啊?」

鄭州律師姬來松:「那就都按城市人口的收入來算、生活費用來算。」

但家屬獲得的「越早簽賠償協議,得到的賠償越多」說法,賠償標準是否存在問題﹖

深圳律師範標文:「 它是一種方法,誘使家屬儘早同意,它的賠償標準有問題,同一事故按照不同標準去賠,還有『同命不同價』,這是不合理的。」

截至2月4號下午5點,有四名遇難者家屬已經領取了墊付的賠償金,四名遇難人員遺體已經火化。

新唐人記者熊斌、丁寧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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