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14日訊】轟動全國的「湖南幼女被逼賣淫,母親上訪被勞教」一案,最終在各界強烈的輿論譴責下,當局撤銷對被害人母親唐慧的勞教。唐慧因無端遭判勞教,向當局提出的國家賠償申請卻遭駁回。唐慧日前決定提出行政訴訟,並檢舉兩名警察姦淫她的女兒。
備受矚目的湖南永州「11歲幼女被逼賣淫案」,歷時六年,終於在2012年6月,由湖南省最高法院做出終審裁定,七名被告中,兩名被判處死刑。時隔兩個月,被害人母親唐慧卻被永州當局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處以「勞教一年半」。
消息一出,激起全國民眾的憤怒譴責,在巨大的輿論壓力下,永州勞教所不得不在關押唐慧8天後取消了對她的勞教決定。
由於無端被判勞教並遭關押8天,唐慧向勞教所提出國家賠償,永州勞教委卻在今年1月11號以「勞教合法」為由駁回,並拒絕任何賠償。
對此,律師指出,唐慧提出的國賠訴求是於法有據的
唐荊陵律師:“國家賠償法是針對你有錯誤的判決或者因為錯誤的司法或者是其他的行政行為,(使)公民受到損失了,是可以提出國家賠償的。她提出國家賠償肯定是可以的,肯定是可以提出國家賠償的。”
1月12號,在數萬網民的支持下,唐慧決定就勞教賠償對永州勞教所提起刑事訴訟,並向省政法委揭發兩名警察強姦她女兒樂樂的犯罪事實。
唐荊陵律師:“在中國司法領域存在著很多像她這樣的冤案,而政府也沒有真正去的依法給別人賠償,包含一些因為酷刑受害的或者因為冤獄受害的,這樣的案子很多的。”
唐荊陵表示,中國大陸類似唐慧和女兒樂樂這樣的冤案數不勝數,從當局拒絕賠償的態度上可以看出,唐慧要求公正的路恐怕還有一段路要走。
新唐人記者易如、蘭竹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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