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0月14日訊】對於近期韓國遣返法輪功學員事件,追查國際組織負責人汪志遠博士表示,韓國政府的這一做法,喪失了基本道義,違反了國際法,是中共對法輪功迫害在海外延伸的又一個罪證。
「追查國際」負責人汪志遠表示,在這場長達12年的迫害尚未停止的情況下,韓國政府遣返中國法輪功學員,等於把已逃離危險的人再次推進火坑。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負責人汪志遠:「第一,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屬於群體滅絕罪,迫害致死、致傷、致殘的人員更無計其數。從2000年到2003年,中共對法輪功學員滅絕人性的活體摘取器官,涉及23個省市自治區的許多大醫院,人數之鉅,情節之殘酷,是人類歷史上從來沒有過的邪惡。在這種迫害還在進行的情況下,韓國遣返法輪功學員,這無異是喪失了最基本的道義良知。」
「第二,韓國政府是《聯合國難民公約》簽約國,有責任執行《聯合國難民公約》,他們有責任和義務給法輪功學員予以保護。而遣返等於把已經逃離危險的人再次推進火坑,使他們面臨各種迫害的危險,甚至失去生命。」
韓國政府對外界宣稱,他們遣返的是普通的法輪功學員,而中共迫害的只是法輪功學員裡面的組織者。針對這一說法,汪志遠表示:「中共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目的是要把這個修煉群體從精神到肉體上的消滅,從中共專門為了迫害法輪功而成立的610組織公布的,關於法輪功學員轉化的5個標準,可以看出它(中共)的迫害程度。當然,中共說它們是怎麼樣的春風化雨、怎麼樣關心,把他們又怎樣怎樣的好,但實際上它的轉化是用謊言加暴力,迫使法輪功學員在精神死亡或肉體死亡之間做選擇,要麼你就是放棄法輪功的修煉,背叛自己的良知、信仰,要麼你就要遭受多種的酷刑,直至迫害你致死,所以在這種長期的、殘酷的迫害中,讓你選擇放棄你的正義良知、放棄你的信仰。」
汪志遠指出,中共610辦公室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即對法輪功學員的「洗腦」,作為這次鎮壓最重要的環節,貫穿了鎮壓的全過程,在迫害中起著關鍵作用。
汪志遠列舉了法輪功學員陳剛在證詞中的一段表述:「我當時被折磨到死亡的邊緣上,面臨著兩種選擇:死亡和屈服。屈服代表著背叛自己的人格和信仰,這一切所帶來的痛苦將超過死亡本身的痛苦。人在面臨死亡時,往往都很恐懼、痛苦;但是當你選擇屈辱的活著的時候,那種熬煎會使你寧願選擇死亡。因為你的人格被玷污了,靈魂不再純潔。那時人的感覺真是生不如死。」這就是被韓國遣返的法輪功學員所面臨的現實,讓他們再處於那種生不如死的環境中,是多麼的不人道。」
汪志遠指出,對於韓國法庭遣返法輪功學員是中共對法輪功迫害在海外延伸的又一個罪證。
汪志遠:「從2002年開始到2006年3月,法輪功學員向韓國的法務部申請難民身份,韓國並沒有發生類似的遣返和拒絕申請的事情。2006年3月以後,迫害法輪功首惡之一周永康訪問韓國以後,韓國對法輪功學員的態度就急轉直下,接連出現了遣返、拒絕難民申請一系列的情況。2009年,又一個迫害法輪功的首惡李長春訪問韓國,之後對法輪功學員遣返、迫害的事件就更為加重。事實證明,韓國是在配合協助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群體滅絕性迫害,這種行為是為了迎合中共需要的一種政治行動,是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在海外的一個延伸。」
新唐人記者張子純美國紐約報導。